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,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,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》和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十一大队新建6套区间测速设备,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设备点位
1、巴中至重庆方向904km+500m至920km+100m。
2、重庆至巴中方向920km+200m至904km+700m。
3、巴中至重庆方向935km+180m至943km+470m。
4、重庆至巴中方向968km+440m至943km+535m。
5、巴中至重庆方向989km+050m至1004km+500m。
6、重庆至巴中方向1004km+560m至989km+200m。
二、限速值
大型车辆限速100km/h,小型车辆限速120km/h。
三、公示时间:
2025年5月30日—2025年6月6日,以上设备将于6月7日正式启用,请驾驶员朋友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。
特此通告。
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
高速公路二支队十一大队
2025年5月30日